首鋼礦業回應“微博討債”:損害了首鋼形象精密無縫鋼管現貨|精密無縫鋼管規格|精密無縫鋼管材質|精密無縫鋼管用途
首鋼礦業回應“微博討債”各執一詞事件陷入羅生門
廈門民企老板實名微博向首鋼礦業討債2200萬一事遠沒有結束。
7月4日,廈門俊同進出口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俊同公司)總經理彭湃仍在通過微博積極奔走。而迫于外界輿論壓力,一度保持沉默的首鋼礦業公司方面開始對外發聲。
當日,首鋼礦業工作人員除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承認與俊同公司存在糾紛外,對微博中涉及的司法裁定內容予以否認。
記者從當事律師了解到,廈門中院已經對這一債務做出 “不予執行”的裁決,但雙方并沒有真正贏家。“雙方還會另行通過法律途徑繼續解決,等于爭議又重新回到了起點。”律師表示。
首鋼礦業:微博討債損害了首鋼形象
“我們被廈門當地民營企業公開實名追債,已經有兩三天了,我們雙方之間確實存在糾紛。”7月4日,首鋼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如是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。
6月30日至7月2日,俊同公司的總經理彭湃,通過實名微博進行維權,稱廈門首鋼華夏礦產投資有限公司(下稱廈門首鋼)拖欠其2200萬元逾三年。
4日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聯系上事件的主角彭湃,其表示正在對此事進行商討,稍后會與記者詳談。而截至發稿時,并無下文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查閱該微博了解到,彭湃口中的廈門首鋼,為2007年北京首鋼與廈門華夏合資設立,其中北京首鋼占51%股份,屬于絕對控股。而早在2006年7月,俊同公司多位合伙人曾以現金、出口設備的方式,參與廈門華廈鐵路工業有限公司(下稱華廈鐵路)在菲律賓的礦山投資開發。
“在首鋼進來以前,俊同公司已經與華廈鐵路合作了一段時間,雙方簽了合作開發礦產資源的協議,主要內容是開采出來的鐵礦全部委托俊同公司出口,俊同需要給華廈鐵路墊資。”知情律師介紹稱。
根據當時簽署的協議書,俊同公司通過現金、轉賬、代付費用、出口設備等方式,出借款項給華廈鐵路,折算成人民幣為2200萬元。“2200萬,是雙方有確認過,簽了還款協議。后來又逐步明確了借款關系。”上述知情律師表示。
而正是這2200萬的借款,致使雙方逐漸“反目成仇”并終走上水火難容的境地。
根據公開報道,廈門首鋼此后從菲律賓項目撤資,俊同公司則出于保障投資權益要求退款,而合資公司內的首鋼礦業方認為,其借款只與此前的廈門華夏鐵路有關。“對于國企仗勢打壓我司忍無可忍,決定微博實名維權!向首鋼討債!”彭湃在其微博中稱,廈門仲裁委已判其還錢,首鋼卻通過非法干擾裁決執行,拖欠債務達3年多。
據悉,俊同公司曾根據生效仲裁裁決書,于2011年10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,但廈門首鋼先是申請撤銷兩份仲裁裁決書,被廈門中院駁回后,又于2011年12月9日申請不予執行,拖延還款期限。
彭湃在其微博上透露,首鋼華廈在仲裁審理過程中曾組織幾十個人到仲裁庭攪局,一度讓仲裁員只能住在辦公室不敢回家。“仲裁庭排除困難做出公正仲裁后又申請撤銷仲裁結果,要求被中院駁回后又向廈門中院申請對裁決不予執行。”
對于這一表述,前述首鋼礦業公司人員稱,案件的事實經過其中涉及司法裁定的內容,并非如彭湃所說。為此,該人士甚至還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作出保證:從開始到現在,我們自始至終在通過法律賦予的權利,并且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,不受非法侵害。“這種行為已經損害了首鋼的企業形象,我們公司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。”該人士稱。
但對于2200萬欠款,首鋼礦業人士只是表示微博中提到的很多內容都是不清晰的,“他們有言論自由但不能失實,對于里面的東西,我們不便說太多。”他還稱,到底誰是誰非,事實和時間能給出一個正確的答案。
法院判決協議“不予執行”雙方爭議重回起點
如今,廈門首鋼公司雖然尚沒有注銷,但在很多年前已經沒有人辦公,人去樓空成為名副其實的空殼公司。而彭湃手里的,是當初簽署的借款協議和一份廈門仲裁委員會裁決書。
不過,對于此前仲裁的有效性,前述首鋼礦業人士并未直接作出回答,而是反問記者是否懂仲裁和法院的關系,“仲裁是民間機構,他對一般的案件的審理不像法院那樣嚴格”。
7月4日,曾參與此前仲裁的當事律師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目前,廈門中院目前已經有了新的判決結果,“法院判決的結果已經出來,是不予執行”。
據了解,廈門中院不予執行的理由,是“俊同公司跟首鋼華廈礦業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是‘名為合作實為借貸’,因此仲裁裁決認定這部分證據不足,不予執行這個協議”。
但按照上述律師的說法,這并不是一個準確的理由。“因為雙方的借貸關系,在之前仲裁裁決中已經明確認定,并沒有遺漏這個事實也沒有錯誤判定這個事實。”
該知情律師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稱,既然是雙方存在借貸又簽了還款協議,就應該執行,“因為法院和仲裁委當初也都認可這份還款協議”。
值得關注的是,法院的一紙判決并不代表俊同公司沒有討債希望。“裁決并不代表首鋼就贏了,這只能說明之前仲裁的強制執行效力沒了,并不代表這些錢俊同公司拿不到。”律師表示,雙方還會另行通過法律途徑繼續解決,等于爭議又重新回到了起點。
“首鋼目前損失是小的,它的300多萬美元凍結了,但如果這個錢用來還俊同,首鋼的損失就大了,因為他認為這個債務是在它介入之前產生的,不該他還。”該律師表示。
而作為華廈鐵路的董事長李桂官,其實更尷尬。菲律賓項目停止對三方權益都有損傷,而李桂官多年前就在菲律賓收購了一處礦產股權,首鋼介入的時候就確認李桂官已投資6000多萬。
在該律師看來,停止菲律賓項目,是雙方差的一個結局。“菲律賓鐵礦經營了多年,大家投入很大精力,說不要就不要太可惜了。畢竟李桂官把資金、包括所借債務都投入項目,形成資產后又實實在在并入了合資公司。”
目前,李桂官仍在希望通過積極斡旋促成兩家和解。“主要債務人是李桂官一方,也希望有機會繼續把菲律賓這個項目操作,然后解決俊同的債務。”前述律師告訴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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